TeCluster

使用条款

生效日期:应用首次发布之日 · 草案

DRAFT — 本政策为上架前的草案,正式发布前将由法律专业人士审阅。

本政策以韩语版本为准。如有出入,以韩语版本为准。

第一条(目的与适用范围)

  1. 本条款规定 CGFlow(以下称“本公司”)提供的移动应用 TeCluster(以下称“本应用”)的使用条件,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。
  2. 本条款仅适用于本应用,与 cgflow.kr 平台的使用条款为彼此独立的文件。

第二条(服务内容)

  1. 本应用为特斯拉车主提供仪表显示与导航功能。
  2. 车速与功率由设备的卫星定位(GPS)信号计算得出。
  3. 导航使用您所选择的地图服务(Kakao Mobility 或 Apple)提供的数据。
  4. 连接特斯拉账户后,还会显示电量、续航里程、温度、总里程、挡位、充电状态,以及在车内开始导航的目的地。

第三条(使用方案)

  1. 免费:提供仪表显示与导航。车辆信息与车内开始的导航仅通过设备与车辆之间的蓝牙直连读取,不经过本公司服务器。
  2. 联动:利用车辆遥测(Tesla Fleet API),另外提供从应用向车辆发送目的地(在车机点击开始后才开始导航,应用无法结束车机导航)、停车吹干空调、离车时的电量与休眠状态、转向灯显示及通知。
  3. 免费方案在大韩民国 App Store 提供;其他国家在 14 天免费试用后以付费订阅方式使用。
  4. 各方案的具体功能范围以应用内说明及 App Store 商品说明为准。

第四条(无需账户)

  1. 本应用不创建自有账户。订阅与您的 Apple 账户绑定,车辆通过您输入的车辆识别码区分。您可随时在[设置 → 本设备 → 删除我的数据]中删除车辆登记及服务器上保存的车辆信息。

第五条(订阅与付款)

  1. 付费方案以 App Store 自动续期订阅的形式提供。
  2. 价格与计费周期以购买时 App Store 显示的内容为准。
  3. 付款由 Apple 处理,本公司不保存用户的支付方式信息。
  4. 除非在当前周期结束前至少 24 小时取消,订阅将自动续期。

第六条(取消与退款)

  1. 可在 iOS 的[设置 → 您的姓名 → 订阅]中自行取消。仅删除应用并不会取消订阅。
  2. 取消后,在已支付周期结束前仍可继续使用付费功能。
  3. 退款依据 Apple 的政策由 Apple 处理。本公司无权直接对 App Store 的付款进行退款。
  4. 本条不限制相关法律赋予用户的解除合同等权利。

第七条(驾驶中使用的提示)

  1. 本应用为辅助驾驶的参考工具,不能替代驾驶者的注意义务。
  2. 实际路况、交通标志与交通法规始终优先于应用所显示的内容。
  3. 请勿在行驶中操作屏幕。如需操作,请先在安全处停车。
  4. 本应用不能替代车辆自身的仪表。涉及安全的信息请以车辆本身的显示为准。

第八条(显示信息的局限)

  1. 车速显示由卫星定位计算得出,并附加了用于与车辆仪表读数对齐的校正值。因此该数值不具有法律或行政效力,不得作为判断是否超速的依据。
  2. 在隧道、地下停车场等卫星信号无法覆盖的地方,车速可能不显示或不准确。
  3. 限速提示基于地图服务提供的测速点信息,并不涵盖所有道路的限速。
  4. 导航路线与到达时间依据地图服务的数据,可能与实际路况存在差异。
  5. 车辆信息为车辆最后一次发送的数值,并非实时数据。过旧的数值不会显示。

第九条(第三方服务)

  1. 本应用并非 Tesla, Inc. 的官方应用,本公司与 Tesla, Inc. 无任何关联或受其认可。
  2. 车辆信息联动依赖 Tesla 提供的接口,若 Tesla 变更其政策、收费或技术,相关功能可能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部分或全部受限或终止。
  3. 地图与导航由 Kakao Mobility 或 Apple 提供,同时适用各服务商自身的条款。
  4. 对于第三方服务中断或出错所造成的后果,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过失外,本公司不承担责任。

第十条(用户的义务)

  1. 用户只能就自己拥有合法使用权的车辆连接账户。
  2. 不得对本应用进行逆向工程、规避付费功能的付款流程,或对服务造成过度负荷。
  3. 如因违反本条给本公司造成损害,本公司可限制其使用并请求损害赔偿。

第十一条(服务的变更与中断)

  1. 本公司可为改进服务而变更、新增或终止功能。
  2. 如对付费功能作出不利的重大变更,将于施行 30 日前通过应用或电子邮件告知。
  3. 因自然灾害、通信故障、第三方服务停止等不可抗力,服务可能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暂时中断,本公司将于事后尽快通知。

第十二条(责任限制)

  1. 本公司按现状提供本应用,不保证其适合特定用途,也不保证所显示信息的完整性。
  2. 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过失外,对于用户因信赖应用显示或提示而产生的交通违法、事故,以及时间、燃料或电力的损失,本公司不承担责任。
  3. 在本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下,赔偿范围以用户此前 12 个月内支付的订阅费为上限;但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。
  4. 本条不限制相关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。

第十三条(准据法与争议解决)

  1. 本条款依据大韩民国法律解释。
  2. 发生争议时,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管辖依《民事诉讼法》确定。
  3. 如有疑问,请发送邮件至 contact@cgflow.kr。

附则

  1. 本条款自应用首次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  2. 本条款变更时,将于施行 7 日前(对用户不利的变更为 30 日前)通过应用与本页面公告。